1.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好句赏析
有一位歌手唱过一首这样的歌—— “很小的时候,爸爸曾经问我,你长大后要做什么?我一手拿着糖果,一手拿着玩具,我长大后要做总统; 六年级的时候,老师也问我,你长大后要做什么?爱迪生的故事,最让我佩服,我长大后要做科学家; 慢慢慢慢慢慢慢慢长大以后,认识的人越来越多; 慢慢慢慢慢慢慢慢我才知道,总统只能有一个; 慢慢慢慢慢慢慢慢我才知道,科学家也不太多。”
这位歌手叫李寿全,现在恐怕已没有多少人还记得当年这个叱诧风云的名字了,一如我们已经无法再忆起儿时的那个最初的梦想。 北京暖春的午后,多云,微风。
我懒懒地趴在办公桌上,电脑屏幕被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气,懒洋洋地推开键盘,却蓦地感到无所适从,一如那个在炎热的夏天初至北京的迷茫惶恐的我。 工作还有一堆,老板不停猛催,女孩没有时间去追,年纪倒是大了一岁又一岁。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生活渐渐变得循规蹈矩,理想日渐淡漠、棱角日渐磨平、思维日渐局促、大学时引以为豪的六块腹肌也终于日渐臃肿,一如失却灵魂的音乐在金钱名利下的壮大散发出的恶俗。
桌架上新买的CD,是林俊杰最新的专辑,邻屋女同事很是喜欢那首《一千年以后》——于是音响中一遍遍传出“千年的寂寞”的呢语,空气中流淌着苏格兰排箫悠扬的旋律,精巧而华丽,我却全然无动于衷——连初听《江南》时的一瞬间的感动也不曾觅到。 我这是怎么了?难道仅仅是这样一段短暂的职场生活,就已经打磨掉我往昔那般充盈的抱负和感动? 至今我还记得那样一个夜晚,躺在母亲的家乡——高邮县祖宅屋外的藤椅上,头顶着点点繁星,荧火虫真的就是这般清晰可见,闭上眼睛只听得到远处小溪潺潺的水声,偶然传过未散尽的水牛和旱鸭撵过野草的瑟瑟之音。
那年我十一岁,在那个爽朗的星空下记住了《外婆的澎湖湾》——老式录音机扭曲了潘安邦的嗓音,却保留下青涩而温暖的回忆,还有我,稚嫩却执着的憧憬。 十余年过去了,再也没有机会躺一躺那台藤椅,看一看那片繁星,城市中的高楼越来越多越来越密,从上海陆家嘴到北京国贸CBD,一如既往的繁华和现代,一如既往的喧嚣和浮躁;一如既往的忙碌和强颜,一如既往的寂寞和空虚。
儿时的记忆,历历在目;儿时的感动,大抵是找不到了。 于是儿时的梦想,只能深深埋藏在心底。
四、五年前是我读书最勤的时候,也许那时还想为自己保留一片难得的净土吧。有次在《天涯》杂志看到刘亮程的散文专辑,立刻欲罢不能。
爱书的人很少会说不出自己喜欢的书籍类型,我恰恰属于这一类,我只是在那一刻,包括以后全部的日子里告诉自己:乡土的气息,是我永远的挚爱。 我仍然清楚地记得零一年的时候,在书店觅到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散文集时那欣喜若狂的心情。
一遍一遍地读,一遍一遍地喜欢。 其后不久,《一个人的村庄》蓦地火了起来,有人拾起了久违的田园向往,有人“理性”地将乡村作家和都市作家一一罗列分门比较,更有人称刘为“乡村哲学家”,我却不以为然。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牲、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激的爱,令我固执地近乎沉湎地偏激地接受。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不能理解,何以如此反现代性的退步的潮流取向,竟能令我如此心弛神往,及至疯狂地追求。 直到有一天,我重读此书时瞥到《寒风吹彻》一文,终于在童年的梦想和现实的沉伦中寻到了一条沟通的悬桥——尽管它是那么悲悯: ——————————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太巨大。
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
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来到别人的生命中。但她还是渴望春天,她害怕寒冷。
我围抱着火炉,烤热漫长一生的一个时刻。我知道,这一时刻之外,我其余的岁月,我的亲人们的岁月,远在屋外的大雪中,被寒风吹彻。
真的长大了,童年时不懂的一些事一些人,终于也慢慢地懂了。其实无论是《一个人的村庄》的新疆火炉,还是我和我母亲的高邮咸蛋,一旦入了内心,大抵都是一样的。
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遇到过一册纯粹感动我的书。一直到不久前,听闻郭小橹的小说《我心中的石头镇》入围2005年英国“独立报外国小说奖”的六人决选名单。
于是找来细看,于是再次不由自主地陷入狂爱。 共鸣的产生有时未必非得境遇相似。
她的萧索的悲凉的乡土,她的孤独的恐惧的童年,她的“咸得连鱼眼睛都能喝两碗粥” 的鳗鱼鲞;我的清新的模糊的乡土,我的温暖的惬意的童年,我的“鲜得连蛋中油都能炒两盘菜”的咸鸭蛋。闭上眼睛,我和她竟然似一模一样的儿时岁月。
我固执地以为,只有将城市与乡村同时融入生命和血液中的人,才能体味到溪流之与瀚洋,夏蝉之与冬梅的不同的满足的快感。可惜这种都市和乡土的血肉相连的美丽,现今的。
2.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好不好看
刘亮程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是真正的农民作家。作为农民,写作真正是他业余的事情;而作为作家,他却无时不在创作,即使在他扛着一把铁锨在田间地头闲逛的时候。 在文章里,刘亮程是一个农民,但是作为农民的他,是否意识到自己是个作家呢——或者说,在他的内心深处,是否也以作家自许呢?我不知道。我揣测,在他的村庄里,在与他一样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村民们的眼里,这个无事扛着铁锨闲逛,到处乱挖,常常不走正道却偏要走无人走过的草丛中的人一定是个难以捉摸、有些古怪的人吧。在他们眼里,这个说不出却总觉着有点不一样的人是不是有点神秘呢?当然,他们也许不知道这个人在跟他们一样的劳作之外,还喜欢偷偷观察着村里的人,以及驴,兔,飞鸟,蚂蚁,蚊子,以及风中的野草和落叶,甚至村东头以及村西头的阳光……
摆在你面前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刘亮程不同于其他作家所写农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他不是站在一边以“体验生活”的作家的身份来写,而是写他自己的村庄,他眼中的、心中的、生于斯长于斯、亦必葬于斯的这一方土地。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之命题和立意所在吧。
3.求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这篇散文的全文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
我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我想它们没用处了,我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
我出去割草,去得太久,我会将钥匙压在门口的土坯下面。我一共放了四块土坯迷惑外人,东一块,西一块,南北各一块。
有一年你回来,搬开土坯,发现钥匙锈迹斑斑,一场一场的雨浸透钥匙,使你顿觉离家多年。 又一年,土坯下面是空的,你拍打着院门,大声地喊我的名字。
那时村里已没有几户人家,到处是空房子,到处是无人耕种的荒地,你趴在院墙外,像个外人,张望着我们生活多年的旧院子,泪眼涔涔。 我有一把好镰刀,你知道的。
芥,我说不准离家的日子,活着活着就到了别处。我曾经做好一生一世的打算:在黄沙梁等你。
你知道的,我没这个耐力,随便一件小事情都可能把我引向无法回来的远处。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村里人就是为一些小事情一个一个地走得不见了,以至多少年后有人问起走失的这些人,得到的回答仍旧是: 他割草去了。
她浇地去了。 人们总是把割草浇地这样的事情看得太随便平常。
出门时不做任何准备,往往是凭一个念头,提一把镰刀或扛一把锹就出去了。一天到晚也不见回来,一两年过去了还没有消息。
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角落落里,我们找不到的那些人,正面对着这样那样的一两件小事,不知不觉地过去了一辈子,连抬头看一眼天的时间都没有,更别说地久天长地想念一个人了。 我最终也一样,只能剩一院破旧的空房子和一把锈迹斑斑的钥匙,——我让你熟悉的不知年月的这些东西,在黄沙梁等待遥无归期的你。
我出去翻地。我有一把好铁锹,你知道的。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告别,不知道回过头说一句: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
房子,你能撑到哪一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把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留下,把破瓦片留下,最好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锈在墙中的木镢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我喜欢在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
如果这间房子结实,我就不挪窝地住上一辈子,一辈子进一扇门,睡一张床,在一个屋顶下御寒和纳凉。如果房子坏了,在我四十岁或五十岁的时候,房梁朽了,墙壁出现了裂缝,我会很高兴地把房子拆掉,在老地方盖一幢新房子。
在一个村庄活得太久了,就会感到时间在你身上慢下来,而在其他事物身上飞快地流逝着。有些人,有些东西,满世界乱跑,让光阴满世界追他们。
他们最终都没能跑回来,死在外面了,他们没有赶回来的时间。 在这个村庄里,睡一百年,都不会有人喊醒你。
马在马的梦中奔跑。牛群骨架松散走在风中。
一场风一过,这个地方原有的空气便跑光了,有些气味再闻不到了,有些东西再看不到了:昨天弥漫村巷的谁家炒菜的肉香;昨晚被一个人独享的女人的体香;早上放在窗台上写着几句话的一张纸;昏昏沉沉的一场大觉……我醒来的时候,不知是哪一个早晨,院子里扫得干干净净,柴垛得整整齐齐,细绳上晾着洗干净的冬衣,你不在了。 有几十年了,我没吃这片田野上的粮食,没喝这片土地中的水,没吸这片天空里的气,因而对这里的事情一无所知。
我带走了我所有的。这个村庄里的一切,在我离开的那一刻停滞了。
风吹刮着他们的田野,倏忽间黄了又绿。雪落在留下的那些人的院落和道路上,一声一声狗吠驴鸣回响着。
风空空地刮过,地一片一片地长荒。太阳落下。
太阳升起。我只知道以后发生了两件事:有人死了,有人出生。
多少年前的一天下午,村子里刮着大风,我爬到房顶,看一天没回家的父亲,我个子太矮,站在房顶那截黑糊糊的烟囱上,抬高脚尖朝远处望。村庄四周浩浩荡荡的一片草莽,风把村子里没关好的门窗甩得啪啪直响,连一个人影都看不见,满天满地都是风声,我害怕得不敢下来。
我母亲说,父亲是天刚亮时扛着一把锹出去的。父亲每天都是这个时候出去。
我们还小,不知道堆在父亲一生里的那些活计他啥时候才能干完,更不知道有一件活儿会把父亲永远地留在一块地里。 多少年来我总觉得父亲并没有走远,他就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那一片密不透风的草莽中,无声地挥动着铁锹。
他干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家和儿女,也忘记了累…… 我曾经到过一个别人的村庄。我把那个没人住的破村子,收拾出来自己住。
我花了半年功夫,把倒塌的墙一一扶起来,钉好破损的门窗,清理通被土块和烂木头堵住的小路。我还从不远处引来一渠水,挨个地浇灌了村庄四周的地,等这一切都收拾好,就到了秋天了。
一户一户的人们从远处回来,他们拿着钥匙,径直走进各自的家。没谁对村里发生的一切感到惊奇,他们好像出去了一会儿又回来似的,悠然自得地,在我打扫得干干净净的房子里,开始了他们的生活。
我远远地观察了这一切,直到我坚信再没半间房子属于我,在一个月黑风高。
4.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夏,漫天的繁星,那是引我前行的航灯,那洁白的光芒擦亮了我模糊的眼睛,月下花影,扑朔迷离, 连接婆娑高树一簇簇。
爱,只要用心,花自开,暗香飘来。所谓,回不去的爱,那是一颗不能生根发芽的种子,不会结出果实,没有落地生根的爱,早晚会夭折。
真正的爱一个人,是以倾慕和仰望的心,是无比尊重信任的态度,相濡以沫的在一起,没有猜忌,没有疑虑。缺少信任的爱,就像折断了翅膀的飞鸟,两颗接近的心不会把爱当成一种精神游戏。
是真情,永远摧不毁,百转千回,回不去了,已经回不去了,并不一定,那只是从来就不曾拥有,也就淡淡的离去。一个人不轻易的爱上一个人,也不会轻易的背离一个人。
是属于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回不来,即使百转千回,是你的一定会回来。如果偶尔的分离,或因为误会,那也是暂时,爱上一个人不会冷落一个人三天,会心疼,害怕爱的那人难过,也会种种的不舍,不忍离去。
相信,不管怎样艰难,都会冲破层层阻力,那个善良的、坦白的、爽直的,不矜持的,心中的那个人会回到身边,因为不舍得,也会一无返顾走向彼此。没有永远的拥有,却不能改变一颗真诚的不背离的心。
那个走进生命的人,藏在心里的魂,一直一直在心里。感谢上帝让我如此靠近你,把你写进诗文,写进歌里,吟咏岁月流年,一个奇迹的你,永远唱着那心中唱不完的情歌。
不管前路如何, 你可以选择爱或不爱我,而我只能选择爱或更爱你。
5.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好不好看
刘亮程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民,是真正的农民作家。
作为农民,写作真正是他业余的事情;而作为作家,他却无时不在创作,即使在他扛着一把铁锨在田间地头闲逛的时候。 在文章里,刘亮程是一个农民,但是作为农民的他,是否意识到自己是个作家呢——或者说,在他的内心深处,是否也以作家自许呢?我不知道。
我揣测,在他的村庄里,在与他一样日出而作日没而息的村民们的眼里,这个无事扛着铁锨闲逛,到处乱挖,常常不走正道却偏要走无人走过的草丛中的人一定是个难以捉摸、有些古怪的人吧。在他们眼里,这个说不出却总觉着有点不一样的人是不是有点神秘呢?当然,他们也许不知道这个人在跟他们一样的劳作之外,还喜欢偷偷观察着村里的人,以及驴,兔,飞鸟,蚂蚁,蚊子,以及风中的野草和落叶,甚至村东头以及村西头的阳光…… 摆在你面前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
刘亮程不同于其他作家所写农村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他不是站在一边以“体验生活”的作家的身份来写,而是写他自己的村庄,他眼中的、心中的、生于斯长于斯、亦必葬于斯的这一方土地。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之命题和立意所在吧。
6.求 刘亮承《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是一部散文集,作者刘亮程。
刘亮程何许人也?一曰农民,二曰作家(这是我个人对其定位)。他是一个在大西北土生土居土长的人,作为一个农民,他“常常扛着一把铁锨”,“与虫共眠”,饲养牲畜以岁月;作为一个作家,他是整个村庄“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偶尔路过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便激动不已,大肆抒怀的人想比”,他“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而这岁月在他的眼中又是那样的与众不同。
在人类现代文明和时间进程中,敏锐如刘亮程者可谓五里一徘徊。 作为人类早期聚居的形式,村庄见证了我们这些聪明大生命的智慧和勇气。
从村庄到乡镇再到城市,有人愉快地乘着时间飞进未来去,这速度奇快。有人又觉得慢,于是积攒着不知足的劲,继续努力飞奔。
“所有的人在朝一个叫未来的地方奔跑,跑在最前面的是繁华都市,紧随其后的是大小城镇,再后面是稀稀拉拉的村庄,黄沙梁太小了,迈不动步子,它落在了最后面。”作者的父亲的这段话语我们听了是什么感觉呢?生动形象,还是老人的经验主义式的睿智?当然,我们就是这么被切中要害的,所以,现代人面对什么总可以潇洒地一笑而过。
当然,这不是在说城市的建立是对人类的摧残,我们承认文明时代的进步,只不过在现代文明进程中反思。作者这样写到,“当人们抛弃一切进入现代,它们默默无闻伴随前后,保持着最质朴的品质。
我们不能不饲养它们。同样,我们不能不宰杀它们。
我们的心灵拒绝它们时,胃却离不开它们。”这里的它们主要是牲畜。
这在人看来,我们吃喝住食必然要牺牲这些的,但是被作者这么一说,感觉像是犯罪了。事实是我们人类自己在进化中开始丢失了一些东西所引起的。
作者就有个例子:与牲畜相处,我们饲养牲畜以岁月,而它们饲养我们以骨肉。最重要的是,它们留给我们的还有“那些永远说不清道不明白的思绪”。
作者说还有思绪,还好,我们没有完全零度。这个时代最需要的是我们的反思,我们需要自己的步调,我们需要恒着自己的速度。
在现代文明进程中,人们在飞奔未来的同时,也会迷惘于前景(这不是小数人,而是大部分人都会有),这突出表现在学术界领域就是所谓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包括解构主义等等)。二十世纪始,掺杂容纳了心理学、哲学、社会学、符号学等等,艺术在其中不断地蜕变发展。
而作为艺术成员之一的文学,也遭遇了现代先进文明的洗礼,只不过它的基本表现是抵抗。文学的内容、思想和价值观等建立在一种对现代文明的距离感基础之上,高度关注人的缺失,于是,人性被提到了一个史无前例的高度。
巨大的失落感让人类开始自我拯救。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作者几乎将村庄中的所拥有的都搬了上来。
猫猪鸡牛马驴蚂蚁鸟虫等等牲畜生物,有黄昏、炊烟、土路、麦子等等村庄独有的意象。尤其是在《第二辑 风中的院门》里,他写到的基本上是童年或者年轻时候的人事和感触,他用一种文人固有的缅怀之情来写,是因为这些人事感触被一场叫“刘二之风”给刮走了。
“刘二之风”吹遍他一个人的村庄。风,是一种捕捉不到却实有存在的东西,它是流动的空气,它就如时间。
一个人,一个农民,拿什么去抵抗流逝的东西呢? 在《第三辑 家园荒芜》中,作者真正把“一个人的村庄”给阐释了出来。为什么会家园荒芜呢?是时间,是时间的流逝带走了原本的初衷。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
“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
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另外一方面,时间的强大让人自身也充满了失落。
刘亮程先生显然是不甘被岁月掩埋的。拥有这种幻灭感的人充斥着强烈的上进心和功利心,努力地证明自我存在的价值。
作者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可以阐释“一个人的村庄”这个标题,“我的孤独不在荒野上,而在人群中。”这至少可以表明,为什么在几十户人家的一个村庄里,他每晚都会有种被遗弃的感觉,说自己孤独地守着村庄。
真正的农民,有温饱感,之后便是人命似地劳动,哪怕已经衣食无忧了,他不知道除了劳动还可以做点什么。而刘亮程先生显然不是这样的,他有意识地觉察到了自己的渺小,在黄沙梁这块土地上,在时间的长河里,所以虽身为农民,却不是“一年年地种庄稼、耕地”,而是万分自恋般使劲回忆往事和生发感想。
这就是他抵抗岁月的最大武器,所以一株草,一棵树,一朵云,一只虫……在他的笔下充满了温情。这种客体被高度主体化的手法充分证明作者的巨大失落感和强大抵抗力,而时间漫过一切,我们就将还是要在自己熟悉的天空下消失。
短促的我们靠留下来的痕迹印证了生命的大荒芜,而非时间的无情流逝。刘亮程者可谓“这个孤独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那么我们大学生呢?其实我们需要的是与时间的计较和拼劲。在我们走到自己。
7.关于刘亮程的名句
刘亮程经典语录,刘亮程名言名句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
许多年之后你再看,骑快马飞奔的人和坐在牛背上慢悠悠赶路的人,一样老态龙钟回到村庄里,他们衰老的速度是一样的。时间才不管谁跑得多快多慢呢。
我们活着是因为还没有资格去死。
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
“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尽管这房子低矮陈旧,清贫如洗,但堆满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只有你和你的家人共拥共享,别人是无法看到的。走进这间房子,你就会马上意识到:到家了。即使离乡多年,再次转世回来,你也不会忘记回这个家的路。”
梦把天空顶高,让土地更辽阔。
让那些草木再繁茂一次、葱郁一次已经不可能,即使给它和以前一样的阳光、雨水和养分,和以前一样的无人践扰的生存环境——它们的根毁掉了。
多少年后当眼前的一切成为结局,时间改变了我,改变了村里的一切。整个老掉的一代人,坐在黄昏里感叹岁月流逝、沧桑巨变。没人知道有些东西是被我改变的。在时间经过这个小村庄的时候,我帮了时间的忙,让该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
明知你路途遥远,明知你很累,却送一块石头给你,是我不想让你走吗。
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我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走动,居住和生活,那不是我的,我不会留下脚印
一个人走过一些年月后就会发现,所谓的道路不过是一种摆设,供那些在大地上瞎兜圈子的人们玩耍的游戏。它从来都偏离真正的目的。不信去问问那些永远匆匆忙忙走在路上的人,他们走到自己的归宿了吗,没有。否则他们不会没完没了地在路上转悠。
“一个人老的时候,是那么渴望春天来临。尽管春天来了她没有一片要抽芽的叶子,没有半瓣要开放的花朵。春天只是来到大地上,来到别人的生命中。但她还是渴望春天,她害怕寒冷。”
我们不能完全窥见自己的梦,那是和我们同行的一种生活,只能被沉睡窥见。
也许我们周围的许多东西,都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关键时刻挽留住我们。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它替匆忙的我们在土中扎根,在空中驻足,在风中浅唱。。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 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
经过许多个冬天之后,我才渐渐明白自己再躲不过雪,无论我蜷缩在屋子里,还是远在冬天的另一个地方,纷纷扬扬的雪,都会落在我正经历的一段岁月里。当一个人的岁月像荒野一样敞开时,他便无法照管好自己。
人们时常埋怨生活,埋怨社会,甚至时代。总认为是这些大环境造成了自己多舛的命运。其实,生活中那些常被忽视的微小东西对人的作用才是最巨大的。也许正是它们影响了你,造就或毁掉了你,而你却从不知道。
脚印像树叶一片一片向远处飘,一路踩起尘土,掩埋行踪。
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
8.如何理解一句话
以说,大地总是公平的,就是对刘亮程这样的优秀儿子她也不溺爱,相反以一种不可抗逆的方式让其降生并成长于恶劣的生存环境,仿佛有意让他接受生存难题的各种考验和努力向其提供跟自然万物学习的各种机会。于是,在新疆的沙湾县,一个靠近沙漠的叫黄沙梁的小村庄,成了刘亮程在十七岁以前感知世界和认识世界的一部逗大书地。在黄沙梁,生存本身的艰辛让他慢慢领悟到了万物平等、众生同荣的朴素伦理思想,并以此来处理与周围的一草一木、一虫一兽、一事一物的不可割舍的共生共荣的自然关系。很显然,黄沙梁在大地的册页之上,刘亮程则在黄沙梁的章节之中。一旦刘亮程打开心智之后,一册大地之书中有关黄沙梁的章节就变得日渐生动起来。在他的眼里,逗炊烟是村庄的头发地,同时也是逗村庄的根地。而逗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地。他坚信逗能让一棵树长得粗壮兴旺的地方,也一定会让一个人活得像模像样地。为此他腰系一截绳子,肩扛一把锨,在黄沙梁的田地里,学会了如何适时播种,如何认真护望,如何及时收割,如果分享收获,同时还领悟到:逗在黄沙梁做一个人,倒是件极普通平凡的事。大不必因为你是人就趾高气扬,是狗就垂头丧气。在黄沙梁,每个人都是名人,每个人都默默无闻。牲口也一样。就这么一个小小的村庄,谁还能不认识谁呢?谁和谁不发生点关系,人也罢,牲口也罢。地而有了这样的理念之后,他的伦理观已经扩展到了黄沙梁的所有动物。自然,也就有了关爱《两窝蚂蚁》,倾听一只《鸟叫》,寻觅一条《野兔的路》,坦然《走向虫子》并《与虫共眠》,乃至哀伤《一只虫子的死》等等妙趣横生的优美文字。可贵的是,他总能逗从每个动物身上找到一点自己地。而这一过程其实就是生命价值的自我认同过程,或者说是慢慢悟知黄沙梁对自己的全部教育过程。
黄沙梁让刘亮程最终走出自己的环抱时,成为了一个成熟的大地思考者。他以融入大地的方式来关注生命的存在状态与生命远景。而他打开的每一扇门窗,总是含住那遥远而荒凉在身后的黄沙梁。他是带着一座自己的村庄上路的。毕竟这座村庄早已成为他的生存信心和精神居所,成为一棵参天大树的根和干。对他而言,全部的学识就是对一个村庄的认识。他之所以把村庄当作进入世界的第一站,是因为他相信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阳的光辉。至此,也就不难理解他的一句话:逗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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