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然史的佳句有哪些
1.白天鹅用红脚蹼使劲地划动着那绿色的湖水,身体就像一只小艇模型那样摇摇摆摆。
2.孔雀那小巧的头上像插着几朵翡翠花,展开的彩屏像一把巨大的羽毛扇,一个个黑环,黑、绿、黄相间,像是无数只大眼睛。
3.这条牛的两只眼睛像铜铃一样大,两只弯角青里透亮,特别是那一身黄毛,像绸子一样光亮。
4.小黑猫长长的尾巴像小鞭子似的,左右摇摆。
5.邻家的公鸡逃走了,我家的公鸡却带着胜利者的姿态,看起来活像一个凯旋的将军,在院子里不断地兜圈子,显威风。
2. 我想要自然史的好词好句
太阳 朝阳 曦阳 骄阳 金阳 酷阳 残阳 斜阳 红日 朝日 烈日 炎日 赤日 春日 夏日 秋日 冬日 落日 日食 日晕 日影 日轮 日夕 火轮 金轮 红轮 阳光 阳婆 晨曦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3. 布封的 自然史 里有哪些精彩片段
布封的 《自然史》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
《论风格》,是一篇经典的文论。他针对当时文坛上那种追求绮丽纤巧的风尚,呼吁文章要言之有物、平易近人,提出“风格即人”的名言,强调思想内容对艺术形式的决定作用。
而《自然史》煌煌巨著充分体现了这些要求,它很多篇章完全可以当作文学作品读。实际上是科学和文学的完美结晶,可以和法布尔的《昆虫记》媲美。
现摘录片段,以见一斑。 天鹅 在任何社会里,不管是禽兽的或人类的社会,从前都是暴力造成霸主,现在却是仁德造成贤君。
地上的狮、虎,空中的鹰、鸷,都只以善战称雄,以逞强行凶统治群众;而天鹅就不是这样,它在水上为王,是凭着一切足以缔造太平世界的美德,如高尚、尊严、仁厚等等。它有威势,有力量,有勇气,但又有不滥用权威的意志、非自卫不用武力的决心;它能战斗,能取胜,却从不攻击别人。
作为水禽界里爱好和平的君主,它敢于与空中的霸主对抗;它等待着鹰来袭击,不招惹它,却也不惧怕它。它的强劲的翅膀就是它的盾牌,它以羽毛的坚韧、翅膀的频繁扑击对付着鹰的嘴爪,打退鹰的进攻。
它奋力的结果常常是获得胜利。而且,它也只有这一个骄傲的敌人,其他善战的禽类没一个不尊敬它,它与整个的自然界都是和平共处的:在那些种类繁多的水禽中,它与其说是以君主的身份监临着,毋宁说是以朋友的身份看待着,而那些水禽仿佛个个都俯首贴耳地归顺它。
它只是一个太平共和国的领袖,是一个太平共和国的首席居民,它赋予别人多少,也就只向别人要求多少,它所希冀的只是宁静与自由。对这样的一个元首,全国公民自然是无可畏惧的了。
天鹅的面目优雅,形状妍美,与它那种温和的天性正好相称。它叫谁看了都顺眼。
凡是它所到之处,它都成了这地方的点缀品,使这地方美化;人人喜爱它,人人欢迎它,人人欣赏它。任何禽类都不配这样地受人钟爱;原来大自然对于任何禽类都没有赋予这样多的高贵而柔和的优美,使我们意识到它创造物类竟能达到这样妍丽的程度。
俊秀的身段,圆润的形貌,优美的线条,皎洁的白色,婉转的、传神的动作,忽而兴致勃发,忽而悠然忘形的姿态,总之,天鹅身上的一切都散布着我们欣赏优雅与妍美时所感到的那种舒畅、那种陶醉,一切都使人觉得它不同凡俗,一切都描绘出它是爱情之鸟;古代神话把这个媚人的鸟说成为天下第一美女的父亲,一切都证明这个富有才情与风趣的神话是很有根据的。 我们看见它那种雍容自在的样子,看见它在水上活动得那么轻便、那么自由,就不能不承认它不但是羽族里第一名善航者,并且是大自然提供给我们的航行术的最美的模型。
可不是么,它的颈子高高的,胸脯挺挺的,圆圆的,仿佛是破浪前进的船头;它的宽广的腹部就像船底;它的身子为了便于疾驶,向前倾着,愈向后就愈挺起,最后翘得高高的就像船舳;尾巴是地道的舵;脚就是宽阔的桨;它的一对大翅膀在风前半张着,微微地鼓起来,这就是帆,它们推着这艘活的船舶,连船带驾驶者一起推着跑。 天鹅知道自己高贵,所以很自豪,知道自己很美丽,所以自好。
它仿佛故意摆出它的全部优点;它那样儿就像是要博得人家的赞美,引起人注目。而事实上它也真是令人百看不厌的,不管是我们从远处看它成群地在浩瀚的烟波中,和有翅的船队一般,自由自在地游着,或者是它应着召唤的信号,独自离开船队,游近岸旁,以种种柔和、婉转、妍媚的动作,显出它的美色,施出它的娇态,供人们仔细欣赏。
天鹅既有天生的美质,又有自由的美德;它不在我们所强制或幽禁的那些奴隶之列。它无拘无束地生活在我们的池沼里,如果它不能享受到足够的独立,使它毫无奴役俘囚之感,它就不会逗留在那里,不会在那里安顿下去。
它要任意地在水上遍处遨游,或到岸旁着陆,或离岸游到水中央,或者沿着水边,来到岸脚下栖息,藏到灯芯草丛中,钻到最偏僻的湾汊里,然后又离开它的幽居,回到有人的地方,享受着与人相处的乐趣--它似乎是很喜欢和暴君。 天鹅在一切方面都高于家鹅一家,家鹅只以野草和籽料为生,天鹅却会找到一种比较精美的,不平凡的食料;它不断地用妙计捕捉鱼类;它做出无数的不同姿态以求捕捉的成功,并尽量利用它的灵巧与气力。
它会避开或抵抗它的敌人:一只老天鹅在水里,连一匹最强大的狗它也不怕;它用翅膀一击,连人腿都能打断,其迅疾、猛烈可想而知。总之,天鹅似乎是不怕任何暗算、任何攻击的,因为它的勇敢程度不亚于它的灵巧与气力。
驯天鹅的惯常叫声与其说是响亮的,毋宁说是浑浊的:那是一种哮喘声,十分像俗语所谓的“猫咒天”,古罗马人用一个谐音字“独楞散”表示出来。听着那种音调,就觉得它仿佛是在恫吓,或是在愤怒;古人之能描写出那些和鸣铿锵的天鹅,使它们那么受人赞美,显然不是拿一些像我们驯养的这种几乎暗哑的天鹅做蓝本的。
我们觉得野天鹅曾较好地保持着它的天赋美质,它有充分自由的感觉,同时也有充分自。
4. 布封的自然史内容急~~简介,谢谢
布封简介 布封(1707—1788)十八世纪法国博物学家、作家。
生于孟巴尔城一个律师家庭,原名乔治·路易·勒克来克,因继承关系,改姓德·布封。少年时期就爱好自然科学,特别是数学。
1728年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后,又学了两年医学。 1730年,结识一位年轻的英国公爵,一起游历了法国南方、瑞士和意大利。
在这位公爵的家庭教师、德国学者辛克曼的影响下,刻苦研究博物学。1733年,进法国科学院任助理研究员,曾发表过有关森林学的报告,还翻译了英国学者的植物学论著和牛顿的《微积分术》。
1739年,当上了副研究员,并被任命为皇家御花园和御书房总管,直到逝世。 布封任总管后,除了扩建御花园外,还建立了“法国御花园及博物研究室通讯员”的组织,吸引了国内外许多著名专家、学者和旅行家,收集了大量的动、植、矿物样品和标本。
布封利用这种优越的条件,毕生从事博物学的研究,每天埋头著述,四十年如一日,终于写出三十六册的巨著《自然史》。这是一部博物志,包括地球史、人类史、动物史、鸟类史和矿物史等几大部分,综合了无数的事实材料,对自然界作了精确、详细、科学的描述和解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创见。
破除各种宗教迷信和无知妄说,把上帝从宇宙的解释中驱逐出去,这是布封对现代科学的一大贡献。他坚持以唯物主义观点解释地球的形成和人类的起源,指出地球与太阳有许多相似之处,地球是冷却的小太阳;地球上的物质演变产生了植物和动物,最后有了人类;人类的进化不是如圣经《创世纪》所说的,人类的祖先亚当、夏娃偷吃了禁果才有了智慧,而是在社会实践中获得了知识,增长了才干。
布封观察、研究大地、山脉、河川和海洋,寻求地面变迁的根源,开了现代地质学的先河。尤其在物种起源方面,他倡导生物转变论,指出物种因环境、气候、营养的影响而变异,对后来的进化论有直接的影响。
达尔文称他“是现代以科学眼光对待这个问题的第一人”(《物种起源》导言)。 《自然史》的文学价值也很高,其中关于动物活动形态的描绘尤富于艺术性。
作者以科学的观察为基础,用形象的语言勾画出各种动物的一幅幅肖象,还通过拟人化的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反封建的民主思想倾向。 1749年,《自然史》的头三册一出版,就轰动了欧洲的学术界。
由于它用唯物主义的观点解释了世界的起源,被神学堡垒的巴黎大学神学院指控为“离经叛道”,要求给以“宗教制裁”。布封被迫写信给神学院声明自己“无意‘反驳’圣经”,并保证将来出版《自然史》第四册时把这封信刊在卷首。
后来他在《自然史》中,为了掩蔽神学家的耳目,经常抬出上帝的名字。 但又悄悄地对人说:“只要把这名字换掉,摆上自然力就成了”。
实际上仍旧坚持他的唯物主义立场。 《自然史》各册的陆续出版,不断给布封带来更大的声誉。
1753年,他当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入院时发表的著名演说《论风格》,是一篇经典的文论。
他针对当时文坛上那种追求绮丽纤巧的风尚,呼吁文章要言之有物、平易近人,提出“风格即人”的名言,强调思想内容对艺术形式的决定作用。1777年,法国政府在御花园里给他建立了一座铜像,座上用拉丁文写着:“献给和大自然一样伟大的天才”。
这是布封生前获得的最高荣誉。
5. 哪位作者写《自然史》
布丰(Georges Louis Leclere de Buffon,1707—1788)法国博物学家,作家,生于蒙巴尔城的贵族家庭。
从小受教会教育,爱好自然科学。26岁入法国科学院,后担任皇家花园(植物园)主任,被法兰西学院接受为院士。
布丰以关于自然史的著作闻名,是最早对“神创论”提出质疑的科学家之一。他在从事比较解剖学研究中发现,许多动物具有不完善的没有用处的退化的器官,如果物种是万能的上帝创造的,那么这些不完善的器官怎么会存在呢?布丰在他的百科全书书式的巨著《自然史》中描绘了宇宙、太阳系、地球的演化。
他认为地球是由炽热的气体凝聚而成的,地球的诞生比《圣经》创世纪所说的公元前4004年要早得多,地球的年龄起码有10万年以上。生物是在地球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并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异。
布丰甚至大胆地提出,人应当把自己列为动物的一属,他在他的著作中写道:“如果只注意面孔的话,猿是人类最低级的形式,因为除了灵魂外,它具有人类所有的一切器官。”“如果《圣经》没有明白宣示的话,我们可能要去为人和猿找一个共同的祖先。”
尽管布丰用的是假设的语气,并用造物主和神灵来掩盖自己的进化论,但是还是遭到了教会的围攻。在压力下,布丰不得不违心地宣布:“我没有任何反对《圣经》的意图,我放弃所有我的著作中关于地球形成的说法,放弃与摩西故事相抵触的说法。”
直到18世纪,宗教还在顽固地维持着对科学的统治。他在皇家博物馆工作时编成巨著《自然史》。
1739年起任巴黎植物园园长。1753年当选为法国科学院院士。
布丰撰写了博物学巨著《自然史》。布丰于1749至1788年间发表的一套36册《自然史》,该书包括《地球形成史》、《动物史》 、《人类史》、《鸟类史》、《爬虫类史》等。
这是一部说明地球与生物起源的通俗性作品。全书共44卷,前36卷于布丰在世时完成,后8卷由他的学生于1804年整理出版。
《自然史》的第一卷于1749年正式出版。书中《地球的理论》提出了地球成因假说,认为地球是太阳与彗星相撞击而分离出的一个块体,逐渐冷却而成。
布丰这一思想在1779年发表的《自然纪元》一书中得到进一步阐述。提出地球的形成过程分为7个阶段,估计地球年龄为75000年。
但在个人的笔记中,却认为地球年龄为300万年。《自然史》对岩石的水成说作了许多论述。
认为地球表面的起伏,诸如山脉、河谷等,都是由于海底受涨潮、退潮以及海流作用的结果,夸大了海洋的地质作用。《自然史》的第32~36卷为矿物自然史,囊括了前人关于矿物的大量资料,为后人留下了可供参考的文献。
布丰关于物种可变性和进化论的思想,在当时有着积极的启蒙作用。他以大量实物标本作推论,反对“权威”的臆说,对自然界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
该书的文学成就也普遍受到赞扬,文笔细腻生动而富于感情,如《自然的分期》是一部史诗,作品对狮、虎、熊、狗、狼、狐狸等进行了形象的、拟人化的描写,生动活泼,趣味横生。另外,法语中的名句“文如其人”、“风格即人”,是从他的著名讲演《风格论》中的“风格则是属于个人的”引申而来。
他用人工方法把动物分类,依它们与人的关系来分等级。
不过,这位自然主义作家用的是颇科学的方法:他细致地观察,订定及应用评估生物物种原理,找出三大种类王国的一致性。他不单以文字对动物作解剖及生理上的描写,而且辅以版画,令人对不同生物物种的特性有更深了解。
布丰以生理角度来描写动物,为艺术家提供了丰富的选择,他可以挑选这样那样的特征来作画。例如,布丰对马就有如下描述:“人类历来最了不起的征战,就是驯服了这种既傲气又烈性子的动物。
它与人共负战争的疲累,同享打胜仗之荣耀;它无畏如其主子,洞悉险境然大胆直面之,惯听剑战之声,甚至爱上它,追寻它,闻战声而抖擞;在狩猎中,在比武大会上,在赛马途中,它分享主人的喜悦,它是那么光芒四射,耀眼生辉。然而,其驯服之处一如其勇猛,它容不得自己使性子,行事知所进退,不但听命于执缰者之手,似乎还可会其意,按感知来行事:或奔突,或碎步。
每一个动作,目的就是为了取悦——这动物全然忘我,只为别人的意志而活,甚至有预测他人意愿的能耐,然后准确地落实在行动上。它善解人意,毫无保留地、全不拒绝地、全心全意地服务,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自然史》展示的艺术家的一种人生态度。他以异常平静,悠然自得的语言去歌颂大自然的一草一木,盈尺之内呈现着造物的尊严与灵性。
他是现代进化论的先驱者之一,发表了不少的进化论点。他不相信地球像《创世记》所讲的那样只有6000年历史,他估计地球的历史至少是7万年;在未发表的著作中,他估计地球的年龄是50万年。
他研究过许多植物和动物,也观察了一些化石,注意到不同地史时期的生物有所不同。他接受了牛顿关于作用于地球上的力学规律也适用于其他星球的论点。
认为大自然应包括生物在内;自然界是一个整体,各部分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他还指出林奈只注意到物种之间的细微差异,而没有把生物看做自然秩序的一部分。
他认为物种是可变的。生物变异。
6. 老普林尼的《自然史》有多大的篇幅
《自然史》,又译《博物志》,凡37卷,作者老普林尼(23-79),罗马帝国的将军、国务活动家、大文豪。
两千年来,《自然史》有300多种版本问世。和用希腊语言写作的鲍桑尼阿斯(Pausanias)、斯特拉波(Stabo)一样,拉丁文作家普林尼的自然研究并非局限于自然本身,而更进一步关注自然对于人类道德与政治生活的意义,具体而言,就是自然万物之于公元一世纪罗马人的意义。
《自然史》的文本存在着一系列复杂但清晰可辨的平行结构:作为作者的普林尼本人和他的帝国皇帝之间的平行、《自然史》的篇章和罗马帝国之间的平行,等等。作者搜集、罗列和展示自然知识的方式酷似作为一个万民的统治者和裁决者的罗马皇帝的权力行使的方式。
皇帝的军事远征无疑是使得探索与界定自然知识成为可能的重要原因;在皇帝的凯旋仪式上,来自被征服的土地上的奇花异草得到炫示。 《自然史》的雄心在于研究自然世界的万物,而公元一世纪的罗马,其雄心则在于统治政治世界的万民。
粗地看,这部百科全书式的文人作品与武功遍及四海的罗马帝国似乎存在着某种必然的勾连,细读之下,则发现《自然史》的编撰在很多层面上被帝国文化所塑造,它的字里行间透着罗马的乐观和权势,它无疑是一部帝国的百科全书。 在《自然史》第27卷第3节,普林尼对罗马帝国的帝国权势感到欣慰,他把帝国对已知世界的控制力量比拟为自然的力量,从大自然的统治原则——太阳——那里看到了罗马帝国的影子。
没有哪个地方比这段话更加凸显《自然史》的“帝国品质”:“金毛狗(Scythianherb)来自梅欧迪斯的沼泽,猩猩木(euphorbia)来自阿特拉斯大山的绝顶和赫拉克勒斯之柱的另一端,那里堪称大自然的边界。 旋覆花(brittanica)来自远离大陆、深处外海的岛屿,而非洲凤仙花(aethiopis)则来自一片被诸星灼烤的土地。
还有很多别的花卉草药,它们来自地极与四海,共同效力于人类的福祉(humanaesaluti),一如罗马的和平盛世,它无边的荣耀所展示的不仅是人口众多,而且还有地大物博。 我祈愿这来自诸神的礼物将万古不朽,罗马的确是诸神馈赠给人类的第二个太阳。”
作为一名成功的帝国政治家,普林尼的这段话绝非谀辞,而是对自己所属的统治阶层所成就的伟大功业的肯定。然而,肯定帝国的业绩,这并非普林尼唯一的意图,否则他完全可以像史家利维(Livius)或者诗人维吉尔(Vergil)那样去撰写一部帝国崛起的历史或史诗。
普林尼既没有编修国史,也没有谱写史诗,而是呕心沥血,撰就博大精深的《自然史》。在普林尼看来,伴随着帝国开拓“新世界”的步伐,帝国的臣民也应该拥有开拓“新知识”的雄心。
遍及四海的不仅仅是罗马人的武功与法律,还有罗马人的智识。与开疆辟土的罗马皇帝一样,老普林尼遍究自然万物,无疑是在用拉丁文字经营着一个罗马的智识帝国。
由于罗马帝国的存在,《自然史》被抹上了一层神圣的帝国光彩;由于《自然史》的存在,罗马帝国则秉有真正的灵魂、教养和内涵。凭借灵魂的智识力量,老普林尼试图教化罗马帝国的武功与律法。
——这或许就是《自然史》的写作意图。怀有这一勃勃雄心的,千年以来,唯有一人,那就是弗朗西斯?培根:——“我们成功地模仿了天空,它的职责就是把大地包围。
通过航海,我们做到了这一点。现在,当陆地与海洋所构成的物质层面上的地球被扩大、被探索的时候,如果智识层面上的地球的边界仍然被古代的有限的发现所囿限的话,那就是我们的耻辱了。
新世界的发现与新知识的增长是两种关联颇深的事业。遥远的航海与旅行将使众多自然的事物进入我们的视野,它们将崭新的光照投射进人类的哲学和科学领域,并且凭借经验来纠正古代人传给我们的偏见和猜想。
”(Spedding/Ellis/Heath版《培根全集》,卷3,页584)。
7. 中外历史故事中描写自然风光的好句16句,求学霸指点
清晨,春姑娘穿着美丽的衣裳,舞着暖风,招展地笑着向我们走来,给大自然披上了新装,使万物显现出无限生机.一缕缕金黄色的阳光撒向刚披上新装的草地,阳光照耀着小草上的露珠儿,露珠儿显得晶莹透亮,美丽极了!…… 哦!春雨呀,原来你跟着春姑娘一起来到大地,使大地生机勃勃,散发着清新的气息.你灵巧的手,拔动着人们的心弦,拔动着人们美好的希望. 雪,像柳絮一般的雪,像芦花一般的雪,像蒲公英一般的雪在空中舞,在随风飞。
空中飘着雪花,小小的白羽毛,又像吹落的梨花瓣,零零落落。 下雪了,先是小朵小朵的雪花,柳絮般轻轻地飘扬;然后越下越大,一阵紧似一阵。
淡蓝色的雁归湖静静地躺在绿色的环抱之中,就像是镶嵌在一片天然翡翠上的一块蓝色宝石。 风抚弄着庄稼,时而把它吹弯,时而把它扬起,仿佛大地在进行有节奏的呼吸,那一档档成熟的小麦也都有了生命,风从那边来,传来麦穗与麦穗间的细语。
我闭紧嘴,风却像是一只有力的手,窒息着我的呼吸,逼迫我不时地张一张嘴。就在这一刹那,它也会往我的口腔里扬一把土,类似一个恶作剧的孩子。
var script = document.createElement('script'); script.src = '/resource/baichuan/ns.js'; document.body.appendChild(script); 二月里的春风,在白天,暖洋洋的,带点潮湿味儿,吹在脸上,却有点像棉花絮拂着脸上的味道;可是一到夜晚,特别是深夜,那股尖厉劲儿,真有点像剪刀呢。夜风在河滩里飘动着,沙滩里的柳树,像喝醉了酒似的,使劲地舞动着她满身的嫩油油的枝条。
盛夏的傍晚。一阵阵轻柔的和缓的小北风,飘出完达山谷,掠过牡丹江面,把果园里的香味,把大江上的波浪的清凉,一丝丝,一股股地吹送进江南岸的龙泉镇,渐渐地,镇子里的暴热和喧闹消歇了。
马路旁的白杨、垂柳,庭院中的丁香,海棠,也全从酷暑的困倦中醒了来。清风在绿叶间簌簌流动,花香在屋檐下悄悄飘荡。
一切都是惬意的,宁静的。整个沿江排开的小城,如同一个仰面静卧的巨人,正用它全部身心去感受晚风的恩泽,去尽享风中那淡淡的幽香和湿润的爽意。
五月的微风,飘着道边槐花的清芬,轻轻地吹拂着路人的面颊与发鬓,吹拂着人们的胸襟,温柔的慰抚,有如慈母的双手。 山风卷着松涛,像海洋的狂澜似的,带着吓人的声浪,从远处荷荷地滚来,一阵阵地刮着崖头刮着树,打着板壁打着门,发出怖人的巨响。
有时且扬起尖锐的悲呜,像是山中的妖怪在外巡游一般。 好厉害的风啊! 它活像个失去了理智的疯子,在这宽阔的庭院中颠颠扑扑,乱碰乱撞。
它时而把地上的柴草碎叶旋卷起来,忽地扔到东边,忽地抛到西边,忽地卷上高空飞舞,又忽地推到一个墙旮旯里不动了。 窗前的老榆树,被风一刮,摇摇晃晃,枝丫扫着屋檐,发出唰啦啦唰啦啦的响声。
秋天的美是成熟的--它不像春那么羞涩,夏那么坦露,冬那么内向。 秋天的美是理智的--它不像春那么妩媚,夏那么火热,冬那么含蓄。
秋,收获的季节,金黄的季节--同春一样可爱,同夏一样热情,冬一样迷人。 金秋的阳光温馨恬静,侗乡的秋风和煦轻柔,蓝天白云飘逸悠扬。
还不到日出的时候,天刚有点蒙蒙亮;那是一种美妙苍茫的时刻。在深邃微白的天空中,还散布着几颗星星,地上漆黑,天上全白,野草在微微颤动,四处都笼罩在神秘的薄明中。
一只云雀,仿佛和星星会合一起了,在绝高的天际唱歌,寥廓的苍穹好象也在屏息静听这小生命为无边宇宙唱出的颂歌。在东方,格拉斯山坳映着吐露青铜色的天边,显示出它的黑影;耀眼的太白星正悬在这山岗的顶上,好像是一颗从这黑暗山场里飞出来的灵魂。
黎明的霞光却渐渐显出了紫蓝青绿诸色。初升的太阳透露出第一道光芒。
从未见过这鲜红如此之红;也从未见过这鲜红如此之鲜。一刹间火球腾空;凝眸处彩霞掩映。
光影有了千变万化;空间射下百道光柱。 当大地刚从薄明的晨嫩中苏醒过来的时候,在肃穆的清凉的果树园子里,便飘荡着清朗的笑声。
鸟雀的欢噪已经退让到另外一些角落去。一些爱在晨风中飞来飞去的小甲虫便更不安地四方乱闯。
浓密的树叶在伸展开去的枝条上微微蠕动,却隐藏不住那累累的硕果。看得见在那树丛里还有偶尔闪光的露珠,就像在雾夜中耀眼的星星一样。
而那些红色果皮上的一层茸毛,或者是一层薄霜,便更显得柔软而润湿。云霞升起来了,从那重重的绿叶的斡隙中透过点点金色的彩霞,林子中映出~缕一缕的透明的淡紫月光不是罕有的风景,每月,农历十五都是月圆之夜。
很久以前,有位痴心女子奔月了,中秋的月光自此变得格外迷人,人们亦自此遗忘了其他的月光。 中秋了,站在铜锣湾的闹市里,我不自觉地望向天空,寻找这颗令人迷恋的星体。
但抬头,不见了它。能看见的是高楼大厦,是繁华,能看见的,只是天空的小部分。
既然我从不迷信中秋的月光比平时漂亮,为何此刻会有失落的感觉?是不是我明白到,月光不见了,是因为眼前有太多的高楼。也许谁都察觉不到,月亮出现的日子少了,是因为繁华的高楼多了。
随著传统月饼渐渐被冰皮月饼取替,中秋的月亮也渐渐被人忘记。今天,即使月光不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