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领导干部政治站位的评价有哪些
1、政治坚定性不够强。有的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信念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对于挑衅中国领导、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论,态度含混、立场模糊,随声附和、人云亦云。有的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说三道四、评头论足、阳奉阴违,当面不言语、内心藏褒贬,大会上唱赞歌,私下里、酒桌上唱反调。有的政治态度暖昧、政治立场动摇,有的在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面前摇摆不定、畏葸不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言行不批驳、不亮剑、不报告,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大是大非问题上,台上台下两个样、单位内外两种人,在反对“三股势力”斗争中经不起考验、站不稳脚跟。有的放弃马克思主义无神论立场,对于宗教明里不信暗里信,在职时考虑仕途升迁、回避宗教活动,退休后忧心来生来世、寻求宗教慰藉,在职时利用职权为亲属朝觐提供便利,退休后鼓动亲友笃信宗教。
2、政治敏锐性不够强。有的对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认识不足,缺乏长期作战和艰苦斗争的准备。有的对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深,产生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有的不能从政治上观察思考问题、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有的对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利用宗教信仰、民族情感搞渗透破坏活动,警惕性不高、敌情观念不强,甚至视而不见、麻木不仁。
3、政治鉴别力不够强。有的对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学习教育,不能入脑入心、自觉遵循。有的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理解不深不透,片面执行。有的对家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模糊观念、错误言行不教育、不说服、不纠正。有的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三股势力”打着“民族旗号”、披着“宗教外衣”搞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缺乏最基本的鉴别能力,甚至把民族分裂主义等同于民族问题,把宗教极端主义等同于宗教问题。有的对“三股势力”的政治图谋、反动本质、丑恶嘴脸、罪恶行径认识不清,甚至丧失政治立场,信谣传谣造谣,散布负面言论。
4、政治执行力不够强。有的对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把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刻,执行无力度、落实不到位,在结合实际创新上不用心、不扎实,使决策的意图难以实现,执行的效果大扣。有的在执行决策部署时,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遇到困难和矛盾就回避躲闪、不敢担当。有的一手硬、一手软,对非法宗教活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不能勇挑重担、避之唯恐不及。有的对一些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不及时通报,在关键时刻不坚守岗位、不履职尽责,面对突发事件行动迟缓、手足无措,甚至临阵退缩,不敢同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
2. 求《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的心得
1、坚决反对官本位思想,严禁自我设计、投机钻营,伸手向组织要职务、要待遇;严禁为谋求个人升迁拉关系、跑门路、打招呼。
2、坚决反对宗派主义,严禁组织和参加以团干部或团干部经历名义举行的各种聚会联谊活动;严禁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
3、坚决反对脱离青年,严禁追逐名利,热衷于结交名人精英,漠视广大青年;严禁以“官”自居,抖威风、耍特权;严禁把联系青年当作秀,装样子、走过场。
4、坚决反对飘浮作风,严禁空喊口号、不干实事,讲假话、讲大话空话;严禁好大喜功,讲排场、比声势;严禁报假数字、造假政绩;严禁搞短期行为、做表面文章、堆“盆景”工程。
5、坚决反对以公谋私,严禁拿团内代表委员遴选、评奖评优名额分配、工作评比评价等权力作交易、谋私利;严禁借社会赞助为个人造势、为亲友谋利。
6、坚决反对庸懒散漫,严禁妄自菲薄、敷衍塞责,轻视工作价值,心浮气躁、眼高手低,不琢磨工作、老想着转岗;严禁挖坑算计,只谋人不谋事,世故圆滑、不讲原则;严禁不思进取、庸懒无为,怨天尤人、暮气沉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