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法律的诗句有哪些
1、
《送傅宏著作归觐待观城阙》
年代: 宋 作者: 苏辙
胶西前辈郑康成,千载遗风及后生。
旧学诗书儒术富,兼通法律吏能精。
还家彩服频为寿,得邑河壖喜有兵。
民事近来多迫促,弦歌聊试武城声。
2、
《送师道弟守德庆》
年代: 宋 作者: 陈宓
乃父高皇侍从臣,汝今潜邸牧疲民。
天低日近偏临照,士旷人稀费抚循。
得暇诗书休释手,先公法律自治身。
舟来勿寄南方物,只寄平反惬老亲。
3、
《咏史上·宣帝》
年代: 宋 作者: 陈普
不将法律作春秋,安得河南数国囚。
4、
《和郑闳中仙居十一首》
年代: 宋 作者: 陈襄
我爱仙居好,公馀日在房。
忧民极反覆,责已未周详。
法律行随手,诗书坐满箱。
老来须向学,多病喜平康。
5、
《次韵黄簿》
年代: 宋 作者: 陈造
先生不著惠文冠,须信论才当价难。
法律剡章真未尽,盍言粹学辈豪韩。
6、
《新作南门》
年代: 宋 作者: 苏辙
于公决狱多阴功,自知有子当三公,
高作里门车马通。定国精明有父风,
饮酒一石耳目聪。汉家宰相仍侯封,
左右中兴始且终。我家读书自我翁,
耻言法律羞丘戎。中年出入黄门中,
智巧不足称愚忠,虽云寡过亦无功。
不忮不求心粗空,举世知我惟天工。
恃此知不累儿童,作门不庳亦不隆。
陋巷正与颜生同,势家笑唾傥见容。
2.关于法律的诗句
歌诗谣》之一百八十六 遵纪守法三句半
姒传双
引言
1.旧有《莫争打》一诗
时闲愤怒便引拳,
招引官方在眼前。
下狱戴枷遭责罚,
更须枉费几文钱。
2.旧有《莫应对》一诗
人来骂我逞无明,
我若还他便斗争。
听似不闻休应对,
一支莲在火中生。
3.旧有《戒争地诗》
他侵我界是无良,
我与他争未是长。
布施与他三尺地,
休夸谁弱又谁强。
3.关于承诺的诗句
关于承诺的古诗有:
1. 《凤栖梧》: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2. 《诗经·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3. 《鹊桥仙》: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4. 《三五七言》: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5. 《凤求凰·琴歌》: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6. 《西江月》: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
7. 《离思五首其四》: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8. 《明月上高楼》:君若扬路尘,妾若浊水泥,浮沈各异势,会合何时谐?
9. 《虞美人》:凄凉别后两应同,最是不胜清怨月明中。
10. 《锦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1. 承诺。
2. 拼音:chéng nuò。
3. 解释:应承允诺。
4. 近义词:首肯、应许、愿意、许可、答允。
5. 反义词:推辞、拒绝。
6. 造句:
(1)妈妈向我承诺,放假后一定带我到乡下姥姥家去玩。
(2)维珍航空承诺帮助莘莘学子在英国展开新生活。
(3)承诺不是风中的云,一吹就散。
(4)承诺没有统一售价,有时候一文不值,有时候千金难买。
(5)瑞莲家园的种种承诺变成了一纸空文!
(6)向美国人承诺他们可以不劳而获,并不会令他们信服。
(7)只要承诺了,就应该去兑现。
(8)我们承诺父母的事情就要及时完成。
(9)你在做出承诺前一定要想清楚,不然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10)承诺是一种品德,可以试探你诚不诚实。
4.关于起诉书的书写
级别:学长 6月20日 11:43 民事起诉状 内容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起诉状内容包括: 1。 首部 (1)标题。
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分别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果同案原告为二人以上,应一一写明。
如果同案被告有二人以上,应按责任大小的顺序写明。 如果原告或被告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及其与原告或被告的关系。
如果被告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有第三人,应写明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
如果第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原告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或其法定代理人项后写明代理律师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案由。(4)诉讼请求。
写明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问题,即诉讼标的。依确认之诉、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的不同请求,具体写出。
2.正文 (1)事实部分。应写明原告、被告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以及双方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情节和后果。
一般应以时间顺序,既要如实地写明案情,又要重点详述被告侵权的行为后果。(2)理由部分。
要根据案情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阐明原告对本案的性质、被告的责任以及如何解决纠纷的看法。(3)证据。
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能够证明案情的证据的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并写明证据来源。 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原告签名,如果是法人应加盖公章。
如果仅委托律师为原告代书起诉状,可在诉状的最后写上代书律师的姓名及代书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3)起诉时间。
4.附项 (1)本诉状副本份数,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含第三人)的人数提交。 (2)其他有关证据证明材料。
民事起诉状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用) 原告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姓名: 职务: 电 话: 被告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 话: 案由: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起诉人: 年 月 日 不过,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带资料找律师代书或代理,费用为200元左右,法院在收到诉状后一个礼拜内会通知被告的。
5.关于公正的诗句
公者无私之谓也,平者无偏之谓也(清·何启)
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清·何启)
●人平不语,水平不流(宋·释惟白)
●平出于公,公出于道〈吕氏春秋〉
●正直者,顺道而行,顺理而言,公平无私(汉·韩婴)
●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唐·吴兢)
●持心如衡,以理为平(明·刘基)
●平而后清,清而后明(宋·司马光)
●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镜至明而丑者无怒〈三国志〉
●不看人行事(俄罗斯)
●一碗水端平
●手抹桌子一字平
●公买公卖,童叟无欺
●水虽平,必有被;衡虽正,必有差
●公正是施政的目的(丹·笛福)
●虚荣告诉人们什么是荣誉;良心告诉人们什么是公正(兰多)
●让我们记住,公正的原则必须贯彻到社会的最底层(西塞罗)
●我们不能拒绝给人以公正,也不能拖延给人以公正(无名氏)
●做事公正一小时,胜过祈祷五昼夜(阿拉伯)
●一切背离了公正的知识都应叫做狡诈,而不应称为智慧----(柏拉图)
●力量来自公正(林肯)
●公正是赏罚公明者的美德(亚里士多德)
●高于道德的东西必须基于公正,包含公正,并通过公正的途径去获取(享·乔治)
●对他人的公正就是对自己的施舍(孟德斯鸠)
●在政府事务中,公正不仅是一种美德,而且是一种力量----(拿破仑)
●公正不但必须做到,为了令人信服,它还必须被人看到----(比奇科默)
●公其心,万善出(明·方孝孺)
●言非法度不出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唐·杨炯)
●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汉·班固)
●事在是非,公无远近(唐·张九龄)
●有公心,必有公道(晋·杨泉)
●目贵明,听贵聪,心贵公(邓析子)
●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明·吕坤)
●心苟至公,人将大同(唐·姚崇)
●一言得而天下服,一言定而天下听,公之谓也〈管子〉
●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其唯至人矣〈列子〉
●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是谓大同(清·康有为)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礼记〉
●论天下者,必循天下之公(清·王夫之)
●天下为公,亿兆已任〈魏书〉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晋·傅玄)
●一心可以兴邦,一心可以丧邦,只在公私之间尔(宋·朱熹)
●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宋·苏轼)
●一言正,天下定;一言倚,天下靡〈艺文类聚〉
●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刘〈淮南子〉
●大明无私照,至公无私亲(唐·张蕴古)
●公者明,……无私者正〈黄帝经〉
●公生明,偏生暗〈荀子〉
●人心公则如烛,四方上下,无所不照(明·薛宣)
●公则四通八达,私则一偏而隅(明·薛宣)
●私视使目盲,私听使耳聋,私虑使心狂〈吕氏春秋〉
●举事以为人者,众助之;举事以自为者,众去之〈淮南子〉
●一公则万事通,一私则万事闲〈袁子正论〉
●天下事,坏于懒于私(宋·朱熹)
●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老子〉
●延误公正就是不公正(兰多)
●不公正的东西实在无益于人;公正的东西至少无损于人----(享·乔治)
●对绝大部分人来说,热爱公正无非是怕吃不公正的苦头 ----(拉罗什富科)
●待人不公正比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更有失体面(柏拉图)
●覆盆不照太阳晖
●承恩不在貌,教妾若为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