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
将贫困人口按规定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
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实施军地三级医院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医院稳定持续的一对一帮扶,深人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帮扶贫困县乡镇卫生院。积极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向贫困地区延伸。
(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保监会、国家中医药局等相关部门参与)。
2.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有什么重点任务
(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 用负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 倾斜,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财政给予补贴,在贫困地区全面 推开门诊统筹,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2016年新 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 水平,并加大对大病保险的支持力度,通过逐步降低大病保险 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等,实施更加精准的支付政 策,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农村贫困 人口全部纳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 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人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 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 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发挥协同互补作用, 形成保障合力。
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人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提高农村贫困残疾人医疗保障水平。 扎实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基金预算管理,完善按病种、按 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有效控 制费用。
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 对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
优先为每人建立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建立贫困人口 健康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提供基本 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以县为单位,依靠基 层卫生计生服务网络,进一步核准农村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及患病人员情况,对需要治疗的大病和慢性病 患者进行分类救治。
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 治疗,2016年起选择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 的大病进行集中救治,制订诊疗方案,明确临床路径,控制治 疗费用,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 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 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 复管理。 实施光明工程,为农村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救 治费用通过现行医保制度等渠道解决,鼓励慈善组织参与。
加 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健康扶贫工作,对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医务人员开展康复知识培训,加强县级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 建设,提升基层康复服务能力,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 复机构有效衔接、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为农村贫困残疾人提 供精准康复服务。 (三) 实行县域内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
贫困 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定点医疗 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 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自负医疗费用。 有条件的地方要研究探索 市域和省域内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推进贫 困地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 病相关专业和有关临床专科建设,探索通过县乡村一体化医疗 联合体等方式,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到2020年使县域内就诊 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四) 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落实《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 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按照“填平补 齐”原则,实施贫困地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 准化建设,使每个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达到“三个一”目标,即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每 个乡镇建设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 室。 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以重大传染病、地 方病和慢性病防治为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疾控、妇幼保健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
加强贫困地区远程医 疗能力建设,实现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 构互联互通。积极提升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服务水 平,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
在贫困地区优先实 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在乡镇 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 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 (五) 实施全国三级医院与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
从全国遴选能力较强的三 级医院(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与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医院签订一对一帮扶责任书,明确帮 扶目标任务。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向被帮扶医院派驻1 名院长或副院长及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蹲点帮扶,重点加强近三 年县外转出率前5-10个病种的相关临床和辅助科室建设,推 广适宜县级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
定期派出医疗队,为农村贫 困人口提供集中诊疗服务。采取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 导等多种方式,提高被帮扶医院的服务能力,使其到2020年达 到二级医疗机构服务水平(30万人口以上县的被帮扶医院达到 二级甲等水平)。
建立帮扶双方远程医疗平台,开展远程医疗服 务。 贫困地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
(六)统筹推进贫困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