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描述古代监察制度诗句
战国 战国时期,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官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
秦 秦代开始形成制度,之后便成为历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这一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备。
在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起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并创建了相对独立的监察制度。在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以贰丞相,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
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 [1] 折叠汉 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
在西汉,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作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察之职。在地方上,西汉初年废监御史,由丞相随时委派“丞相史”,分刺诸州。
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叫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1人,为专职监察官,以“六条问事”,对州部内所属各郡进行监督。丞相府设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
朝官如谏大夫加官给事中,皆有监察劾举之权。郡一级有督邮,代表太守,督察县乡。
宣帝时,会侍御史二人掌法律文书,也有评断决狱是非之权。因特别使命而设的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绣衣御史(亦称绣衣直指)等,分别行使御史的职权。
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监察事务。东汉时,御史台称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但职权有所扩大。
御史台名义上转属少府,实为最高的专门监察机关。它与地位显要的尚书台、掌管宫廷传达的谒者台,同称“三台”。
东汉侍御史,掌纠察;治书侍御史,察疑狱。把全国分成13个监察区,包括1个司隶(中央直辖区)和12个州。
司隶设司隶校尉1人,地位极为显赫,朝会时,与尚书台、御史中丞一样平起平坐,号曰“三独坐”。司隶校尉负责监察除三公以外的朝廷百官和京师近郡犯法者。
每州置1刺史,用以监察地方政情、受理案件、考核官吏。由于事权混杂,后来刺史逐渐变为凌驾于郡之上的一级地方一级的行政长官,失去了监督地方的作用,故改称州牧,州也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地方的监察制度便基本瓦解。
折叠朝时期 这一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各朝的监察机构名目不一,但体制与汉代相同,亦有部分变化。
魏晋时,御史台不再隶属少府,而成为由皇帝直接掌握的全国性的监察机构。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亦称南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
由于监察长官权势日大,出现了防范监察官员犯法渎职的规定。群臣犯罪,若御史中丞失纠,也要罢官。
魏晋以后,为防止监察机构徇私舞弊,以发挥其监察效能,明确规定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丞。晋以后,御史中丞下设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之权。
此时,地方上不再设置固定的监察机构,由朝廷不定期地派出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员。此外,御史“闻风奏事”的制度也在这个时期形成。
[2] 折叠隋唐时期 隋代时,中央的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改长官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2人为副;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共12人,专执掌外出巡察。唐代发展了隋代的监察制度,使监察机构更趋完备。
唐初,中央设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为台长,设正四品御史中丞2人为辅佐。御史台称宪台,大夫称大司宪。
武则天时,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中宗后又改为左右御史台。
御史台的职权是“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下设三院:①台院,侍御史属之,“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②殿院,殿中侍御史属之,“掌殿廷供奉之仪式”;③察院,监察御史属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同前)。
唐初全国分为10个监察区,称10道(后增为15道),每道设监察御史1人(先后称为按察史、采访处置使、观察处置使等),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唐代进一步扩大了监察机构和御史的权力。
御史台享有一部分司法权,有权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案件。 谏官系统在唐朝也趋于完备。
谏官的设置,秦汉时已有,魏晋南北朝时有较大发展。至唐代,中央朝廷实行三省制,其中门下省的主要职责是匡正政治上的得失,以谏诤为任。
门下省置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其中右补阙、右拾遗隶中书省)、给事中等职,举凡主德缺违、国家决策,皆得谏正。其中给事中掌封驳(即复审之意)诏制,权力更重。
折叠宋 宋代监察机构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加强。中央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
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此外,路一级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等,也负有监察州县的责任。
为保证监察御史具有较多的从政经验,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
从此开御史滥用职权之例。御史可以直接弹劾宰相,亦有劝谏之责。
御史台还有权分派御史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 折叠元 元代中央设御史台,御史大夫秩高从。
2.有关监督或者保护相关的古诗词
晋代诗人陶渊明最喜植柳,辞官归隐后,始终与柳树为友。
他还特意在房前栽下五棵柳树,自号“五柳先生”,写下了许多爱树的诗句:“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萦萦窗下兰,密密堂前柳”等。唐代诗人杜甫在成都草堂居住时,四季不忘绿化,还以诗代札,向友人索取树苗:“草堂少花今欲栽,不问绿李与黄梅。
石笋街中却归去,果园房里为求来。”宋代文豪苏轼也爱种树,“我昔少年时,种松满东岗。
初移一寸根,琐细如插秧。”就是描写他少时种树的情景。
后来他在杭州做官,修筑长堤,“植芙蓉、杨柳其上,望之如画图”,成为西湖美景之一。
3.描述古代监察制度诗句
战国时期,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官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
秦 秦代开始形成制度,之后便成为历代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经过长期的发展,这一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备。
在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起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并创建了相对独立的监察制度。在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以贰丞相,御史府为其官署,掌握天下文书和监察。
在地方上,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内各项工作。 [1] 折叠汉 汉承秦制,但较秦制更严密。
在西汉,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作为长官,御史中丞为副,兼掌皇帝机要秘书和中央监察之职。在地方上,西汉初年废监御史,由丞相随时委派“丞相史”,分刺诸州。
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全国分为13个监察区,叫州部,每个州部设刺史1人,为专职监察官,以“六条问事”,对州部内所属各郡进行监督。丞相府设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
朝官如谏大夫加官给事中,皆有监察劾举之权。郡一级有督邮,代表太守,督察县乡。
宣帝时,会侍御史二人掌法律文书,也有评断决狱是非之权。因特别使命而设的符玺御史、治书御史、监军御史、绣衣御史(亦称绣衣直指)等,分别行使御史的职权。
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更名大司空,御史府改作御史台,由御史中丞主管监察事务。东汉时,御史台称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长官,但职权有所扩大。
御史台名义上转属少府,实为最高的专门监察机关。它与地位显要的尚书台、掌管宫廷传达的谒者台,同称“三台”。
东汉侍御史,掌纠察;治书侍御史,察疑狱。把全国分成13个监察区,包括1个司隶(中央直辖区)和12个州。
司隶设司隶校尉1人,地位极为显赫,朝会时,与尚书台、御史中丞一样平起平坐,号曰“三独坐”。司隶校尉负责监察除三公以外的朝廷百官和京师近郡犯法者。
每州置1刺史,用以监察地方政情、受理案件、考核官吏。由于事权混杂,后来刺史逐渐变为凌驾于郡之上的一级地方一级的行政长官,失去了监督地方的作用,故改称州牧,州也由监察区变为行政区,地方的监察制度便基本瓦解。
折叠朝时期 这一时期基本处于封建割据的分裂状态。各朝的监察机构名目不一,但体制与汉代相同,亦有部分变化。
魏晋时,御史台不再隶属少府,而成为由皇帝直接掌握的全国性的监察机构。南梁、后魏、北齐的御史台(亦称南台)和后周的宪台,仍以御史中丞为主官,北魏称御史中尉。
由于监察长官权势日大,出现了防范监察官员犯法渎职的规定。群臣犯罪,若御史中丞失纠,也要罢官。
魏晋以后,为防止监察机构徇私舞弊,以发挥其监察效能,明确规定大士族不得为御史中丞。晋以后,御史中丞下设殿中御史、检校御史、督运御史等,分掌内外监察之权。
此时,地方上不再设置固定的监察机构,由朝廷不定期地派出巡御史监察地方官员。此外,御史“闻风奏事”的制度也在这个时期形成。
[2] 折叠隋唐时期 隋代时,中央的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改长官御史中丞为御史大夫,下设治书御史2人为副;改检校御史为监察御史,共12人,专执掌外出巡察。唐代发展了隋代的监察制度,使监察机构更趋完备。
唐初,中央设御史台,由正三品御史大夫为台长,设正四品御史中丞2人为辅佐。御史台称宪台,大夫称大司宪。
武则天时,改御史台为左右肃政台。中宗后又改为左右御史台。
御史台的职权是“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唐六典》卷十三)。御史台下设三院:①台院,侍御史属之,“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②殿院,殿中侍御史属之,“掌殿廷供奉之仪式”;③察院,监察御史属之,“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同前)。
唐初全国分为10个监察区,称10道(后增为15道),每道设监察御史1人(先后称为按察史、采访处置使、观察处置使等),专门巡回按察所属州县。唐代进一步扩大了监察机构和御史的权力。
御史台享有一部分司法权,有权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案件。 谏官系统在唐朝也趋于完备。
谏官的设置,秦汉时已有,魏晋南北朝时有较大发展。至唐代,中央朝廷实行三省制,其中门下省的主要职责是匡正政治上的得失,以谏诤为任。
门下省置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补阙、拾遗(其中右补阙、右拾遗隶中书省)、给事中等职,举凡主德缺违、国家决策,皆得谏正。其中给事中掌封驳(即复审之意)诏制,权力更重。
折叠宋 宋代监察机构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发展而加强。中央沿袭唐制,御史台仍设三院。
地方如设通判,与知州平列,号称监州,有权随时向皇帝报奏,成为皇帝在地方上的耳目。此外,路一级的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等,也负有监察州县的责任。
为保证监察御史具有较多的从政经验,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
从此开御史滥用职权之例。御史可以直接弹劾宰相,亦有劝谏之责。
御史台还有权分派御史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 折叠元 元代中央设御史台,御史大夫秩高。
4.急需关于"监督"方面的名人名言三至五条
18世纪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有一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剑桥大学历史学教授阿克顿勋爵有一句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腐败如同一个雪球,它一旦滚动起来,就会越变越大。
——(英国)科尔顿 反对腐败的行动,应在其尚未主宰我们之前进行。——(美国)杰佛逊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读书使人心明眼亮。
----- 伏尔泰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终生的伴侣,最诚挚的朋友 。
——高尔基 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 ----- 刘向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 莎士比亚 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 但丁 读书如饭,善吃饭者长精神,不善吃者生疾病。
----- 章学诚 阅读使人充实,会谈使人敏捷,写作与笔记使人精确……史鉴使人明智;诗歌使人巧慧;数学使人精细;博物使人深沉;伦理之学使人庄重;逻辑与修辞使人善辩。 ——培根 不去读书就没有真正的教养,同时也不可能有什么鉴别力。
——赫尔岑 倘能生存,我当然仍要学习。 ——鲁迅 书就是社会,一本好书就是一个好的世界,好的社会。
它能陶冶人的感情和气质,使人高尚。 ------ 波罗果夫 无论掌握哪一种知识,对智力都是有用的,它会把无用的东西抛开而把好的东西保留住。
-----达 · 芬奇 每一本书是一级小阶梯,我每爬上一级,就更脱离畜生而上升到人类,更接近美好生活的观念,更热爱书籍 ——高尔基 人是活的,书是死的。活人读死书,可以把书读活。
死书读活人,可以把人读死。 ——郭沫若 善于想,善于问,善于做的人,其收效则常大而且快。
----- 谢觉哉 一个家庭中没有书籍,等于一间房子没有窗子。 ----- 约翰森 勤奋就是成功之母 ---茅以升 书到用时方恨少。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少年不知勤学苦,老来方悔读书迟。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就应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 会当凌绝顶,一揽众山小。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能吟。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
学习的最好刺激是对所学的教材的兴趣。 未来的文盲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没有学会学习的人。
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 观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情溢于海。
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积少成多,集腋成裘。
读书贵在坚持,一曝而十寒。 读书是学习,使用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
为中国之崛起而读书。 开卷有益。
百金买骏马,千金买美人;万金买高爵,何处买青春? —— 屈原 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 —— 李大钊 白日莫闲过,青春不再来。
—— 林宽。
5.古人 关于 责任的 名言古诗
高尚、伟大的代价就是责任。
——丘吉尔【英】
尽管责任有时使人厌烦,但不履行责任,只能是懦夫,不折不扣的废物。
——刘易斯【美】
每个人都被生命询问,而他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才能回答此问题;只有以“负责”来答复生命。因此,“能够负责”是人类存在最重要的本质。
——维克多·费兰克【英】
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这样的信心:人所能负的责任,我必能负;人所不能负的责任,我亦能负。如此,你才能磨炼自己,求得更高的知识而进入更高的境界。
——林肯【美】
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
——梁启超【中国】
一个人若是没有热情,他将一事无成,而热情的基点正是责任心。
——列夫·托尔斯泰【俄】